大塘报废车回收公司 回收小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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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服务热情 车辆类型不限 型号不限 服务地区广东省 回收车型不限
办理车辆报废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私人牌照报废车辆需提供:   
   ①车辆正副本(原件);   
   ②机动车登记(原件);   
   ③车主复印件(正反两面);   
   ④《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需签名);   
(2)单位牌照报废车辆需提供:   
   ①车辆正副本(原件);   
   ②机动车登记(原件);   
   ③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④《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加盖车主公章)。   
注:以上资料准备全部一车一份。   
备注:   
    A、单位名称有变更、单位注销或被吊销的情况:a、行政、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需提供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变更或撤销文件;b、企业单位需提供工商局的变更、注销或吊销(客户可登录深圳工商网站进行查询和打印);   
    B、报废车辆属或火烧车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火烧车需提供消防复印件。   
    C、若发现报废车辆的发动机号或车架号模糊不清等问题,车主应先将该车送至西丽车管所进行刑侦验车,验车合格后提供刑侦验车单原件方可报废(若有需要,我司可提供一定协助);   
    D、报废车辆若有或违法记录的,需**处理、消除后方可进行报废。   
    E、车辆若遗失、机动车登记证或铁牌的,需单位/个人自行填写相关遗失。
大塘报废车回收公司
如何处理报废车
    随着汽车的逐渐发展,以及汽车价格也不断便宜。越来越多的汽车流入到人们的生活当中,也正因为汽车的不新,使得产生越来越多的报废车。相信不少车主可能对于报废车不是很了理解,以及如何处理报废车。
  所谓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依照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
大塘报废车回收公司
报废车辆如何领补贴:
必须是名字、也就是车主本人或代理人到交管局车管所提出报废申请,一切手续齐备后,车主本人的上会收到报废的补贴。这个补贴是按照车的吨位等计算出来的,是有明确的价格的。
把相关政策性文件也给你了
  (一)报废老旧汽车的补贴标准:
  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二)报废“黄标车”的补贴标准:
  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报废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补贴标准仍为每辆补贴6000元。
  二、将《实施办法》*六条中车辆使用年计算的终止日期由注销日期调整为将车辆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
  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会同环保、财政部门,通过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对已经按原补贴标准发放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进行确认,确认完成后,由财政部门按照本通知确定的补贴标准向车主补发差额部分的补贴资金。
  四、对已经按财政部公告2009年*20号规定享受补贴的,如果同时符合汽车以旧换新有关条件,或车主补充新车购车、机动车登记等材料后符合汽车以旧换新有关条件,经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环保、财政部门通过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确认后,由财政部门按照本通知确定的补贴标准向车主补发差额部分的补贴资金。
  五、商务主管部门要引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做到车辆收购价格公开透明,不得变相压价。承担汽车以旧换新车辆回收工作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在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中如实填报报废车辆型号、轿车排量等有关信息。对不履行填报义务或不如实填报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商务主管部门可依据《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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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是多少呢?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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